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文件精神,对我院中职涉农专业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共215人(见附件1);对我院高职宁夏籍涉农专业学生、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和宁夏籍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100元,共2019人(见附件2);对我院退役复学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100元,共11人(见附件3)。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0951-8469108(学生工作部)
0951-8469005(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名单
3.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