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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5号宿舍楼、新农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见证试验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2026-03-23 22:27:00    来源:规划财务处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3-23 22:27:00

  一、比选项目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5号宿舍楼、新农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见证试验检测单位 

  项目介绍: 

  1.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5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7815.93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地基承载力250Kpa,主要建设学生宿舍1栋,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2.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新农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9968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地基承载力250Kpa,建设新农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栋,同步建设道路、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二、服务内容 

  开展完成各单体工程项目见证检测试验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包括并不限于“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分会工程检测收费指导价(2018版)”范围内容及本建设工程范围内按照建设单位委托的全部见证检测试验内容,满足现行规范、图纸要求及行业管理要求,并且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三、控制上限 

  见证试验检测控制上限:按照《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分会工程检测收费指导价(2018)版》为基准,下浮40%为控制上限。 

  四、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见证试验检测单位参选人须具备见证试验检测相关资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4.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参与比选。(“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参选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选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比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 

  五、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2026年3月25日17:30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所投标包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学院工作人员邮箱(415708669@qq.com邮箱)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026年3月26日9:00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项目比选实施内容,若因项目停止实施,本次比选的中选服务单位,自行废除,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址:银川市永宁县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51-8469028

  
  附件: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5号宿舍楼、新农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见证试验检测单位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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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财务处